注意:農村宅基地出現“6不確權3收回”情況,望周知
隨著國家對于農民越來越關心,對農民的生活也是越來越關注。宅基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之一,是農民的避風港,它的作用非常大。前不久,自然資源部發布《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表示了在2020年底將按照計劃完成相關的宅基地確權工作。那么并不是說每一戶宅基地都可以進行確權的,它是符合一定條件才可以進行確權。
宅基地作為農民的安身立命之地,但對農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,但是由于很多歷史原因或者是有爭議的地方,導致宅基地確權工作開展比較困難,最明顯的現象就是糾紛,且維權成本也比較高。很多人認為,這次宅基地確權是將過去的宅基地全部辦理相關合法證,但其實不是這樣的。之前違規違法建設的宅基地依舊沒有辦法辦理宅基地確權書,嚴重者可能還會被處罰或收回。2020年,宅基地“6不確權3收回”的情況已經出現,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“6不確權3收回”是哪些情況?
6不確權
1、一戶多宅
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規定,農村宅基地實行”一戶一宅“制,如果出現一戶多宅制,除了一些歷史原因外,在1987年之后建設的沒有相關手續的多宅,將受相應的處罰、拆遷或交土地稅。這些對于農民來說是無法理解的。但根據相關的法規來看,實行一戶一宅制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。所以本次宅基地確權有出現一戶多宅制,確權工作將被限制。
2、小產權房
小產權房指的是在于集體建設用地上違規建設的房子,它的面積相對來說比較少,很多是主宅的附屬房子,這些房子主要是為了便于利用或者是出租給其他人,但是這種小產權房是不合法的,所以不能進行宅基地確權。
3、宅基地證明資料不全
以前宅基地確權監管比較松,導致很多人私自建立宅基地。建宅基地沒有準建書,,是屬于違規操作,另外村里也沒有同意建設。所以這次都是屬于宅基地證明資料不全,是不能被確權的。
4、更改土地用途
土地的用途是不允許更改的,比如像耕地,農田、未利用地、建設地等,這些都是有明確要求建設的用途,如果隨意更改土地的用途而私自建立宅基地,將不被允許通過。因為這些已經明顯違反了《土地管理法》的相關規定,所以確權工作肯定沒辦法通過。
5、非法出售或轉讓的宅基地
有些農民覺得家里的宅基地沒用,通過非法途徑把自己的宅基地轉讓出去,但是轉讓的宅基地不是本村人,而是屬于外來人口。但是確權工作時,也只能過戶給原農村持 有人,并不能過戶給轉讓的那一方。因為他們在轉讓或者出售的時候已經是違法行為,所以宅基地沒辦法確權。
6、繼承手續不明確
有些老人在百年之后,那么子孫是有繼承的權利。但由于他們未辦理好相關繼承工作,手續辦理不齊全,導致繼承工作也無法順利進行。所以如果沒有及時進行公證的話,那么到時候宅基地無法確認到相關繼承人。2020年,在宅基地進行確權前還沒有辦理好相關手續,則會導致本次無法進行確權。
3收回
1、荒廢閑置兩年以上的宅基地
老人百年之后,沒有人繼承。或者農民已經搬離農村,農村的房子一直沒有人住,這對土地造成了極大的浪費。所以這些荒廢閑置兩年以上的宅基地會被收回。
2、非法占地
對于隨意更改土地用途,非法占地并私自建立宅基地,這些行為都是屬于違規的行為,造成土地資源浪費,土地利用率變低。這些非法占地的宅基地是要被收回的。
3、宅基地超出面積
宅基地建設是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建設,總面積不能超過270平方,高度不能超過11米。但是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,不顧法規,私自建立超面積的宅基地。這種超面積的部分都會被收回,并處于相關處罰。
宅基地確權流程
宅基地確權是要宅基地的使用人填寫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》,然后經過村委的證明后,遞交給相關國土資源局進行審核。國土資源局會派專業人士到現場進行測量,在測量完畢以后,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后進行公告,如果公示沒問題,就可以拿到土地確權書。
2020年,宅基地“6不確權3收回”已經出現,而宅基地確權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謹的工作,不允許私自改變這種行為。宅基地的確權工作已經到了一個刻不容緩的階段,需要廣大農民朋友積極配合相關具體工作。你們村有出現宅基地“6不確權3收回”的現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