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家的房屋需要翻建?一定要先搞清楚這5件事!
近年來,我國對農村土地的管理愈發嚴格。不管是新建還是翻新房屋,如果有些問題不解決,是不能開工的。下面就為大家介紹農村房屋翻新前要解決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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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要經過審批再開始動工翻建
在農村,無論房屋新建還是翻新,都需要經過審批,在取得相關的審批手續之后方可動工建設。如果未經審批就開始翻建房屋,一經發現,可能面臨罰款或房屋被拆除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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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翻建不能超過規定的建筑高度
翻建房屋有著嚴格的高度標準。根據《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》規定,農村房屋布局分為垂直分戶(建筑層數2—3層)和水平分戶(建筑層數4—5層),每層建筑高度不得超過3.3米。如果建設3層樓房,那么房屋的總高度不得超過9.9米,否則就屬于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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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村集體成員,沒有宅基地使用權
農村的房屋和宅基地是嚴禁私下買賣的。如今很多城里人都有了到農村買地建房養老的想法,但是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,這種想法是不被允許的。只有村集體成員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。如果不是集體成員,也就無法新建或者翻新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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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原有房屋的所有權存在爭議
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,關于宅基地存在很多種爭議,而地上的房屋也會出現修建人與使用權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。雙方的意見不統一,房屋該如何翻建呢?這種情況屬于宅基地或者房屋的權屬關系不明,老房翻新前,各方需要解決原來房屋的所有權問題。房屋的權屬關系明確了,才能申請翻建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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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占宅基地不能超過標準使用面積
過去在農村建房比較隨意,但現在各地對于宅基地的使用面積都出臺了嚴格的規定,如果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面積超過了當地規定的標準使用面積,那這房屋也就別想翻建了。在這里也要提醒大家,超過標準使用面積以后可能會面臨一定的處罰。
以上就是現在農村新建或翻建房屋前一定要解決的問題。農村土地其實都是屬于村集體所有的,就算是宅基地,村民也只有使用權,其所有權還是屬于村集體的,并不能由個人隨意處置,而要把村集體的土地變成自己的宅基地是要經過村集體同意的。